临汾肿瘤

误诊胸腺瘤当肺癌治女子越治病越重

2022-04-19 20:05:17 来源: 临汾肿瘤 咨询医生

误诊 胸腺瘤当肺癌治女子越治病越重 摘要:被当地医院诊断为肺癌,垫江一女子两度入住该院接受化疗。 病情不见好转反而更严重,女子转入主城医院检查才知自己所患并非癌症而是胸腺瘤,接受了15天的治疗即痊愈出院。昨日,记者从垫江县法院获悉,误诊让女子身心遭到严重损害,医院被判赔偿其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9万余元。 昨日,曾被医院诊断为“肺癌”的任某已经完全恢复了健康。2008年3月,因感觉身体不适,垫江县桂溪镇54岁的女子任某前往该县某医院检查。经过相关检查,该医院诊断任某患上了“肺癌”。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惊恐的任开始接受医院安排的治疗。2008年3月17日至4月9日、4月26日至5月2日,任两次在该院接受住院治疗。其间,医院使用大量的“阿霉素”、“丝裂霉素”药物对其进行化疗。 化疗的副作用让任的身体受到严重损害,但她的病情不见好转反而逐日加重,而此时医院通知她继续第三次入院治疗。2008年7月29日,饱受病痛折磨的任转至西南医院接受治疗。令她完全没想到的是,在一系列检查之后,该院肯定地告诉她诊断结果“不是肺癌,是胸腺瘤”,胸腺瘤的治疗首先不考虑化疗治疗。在西南医院住院治疗15天后,任痊愈出院。 “误诊为癌症给我带来极大的恐惧感,化疗让我的身心遭受了极大的痛苦。”2008年12月,任某将垫江县某医院告上法庭。法院立案后,该医院要求进行司法鉴定,以便确认其在诊治过程中有无过错行为。2009年3月,经重庆市科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该医院在对任某的诊治过程中存在误诊误治,其过错与任某介入化疗术后一过性肝功能异常的后果之间为直接因果关系。经审理,法院判决该医院赔偿任某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1万余元。昨日,记者获悉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专家点评 昨日,就此事咨询了新桥医院全军肿瘤研究所陈正堂主任。陈主任表示,胸腺瘤长在纵隔里,而有一种肺癌叫纵隔型肺癌,两者可能发生医学误诊。但是,通过病史和相关检查,两者是可以鉴别的。 短评 医生莫做马大哈 因医生“马大哈”,未取出螺帽,患者痛了11年;因医生误诊,小病被当癌症,病人越治病越重,身心遭受重创。这里的两位病人确实很无辜。 医生的神圣职责是救死扶伤,如何才能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一是高超的医术,二是敬业的精神。若这两者都不具备,那他没有资格做医生。医院用人,应该在这两点上严格把关。 学生做作业,错了可以改。而医生,一次把脉,一服药,一个手术,也许就可以决定病人的生死,生命失去了,再多金钱也无法挽回。 所以,对医生,我们可以不要求你有起死回生的本领,但可以要求你一定不要“马大哈”。 (实习编辑:刘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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